有期徒刑具体的时间:有期徒刑最低六个月,最高不超过十五年;数罪并罚执行的有期徒刑,最高可超过十五年,但不得超过二十年。有期徒刑,刑罚的一种,指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分子的人身自由,并监禁于一定场所的刑罚。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一般是判多久
一、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一般是判多久
1、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一般是判多久具体看案情情况:
(1)有期徒刑最短六个月,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应该就是六个月到三年之间的一个数了;
(2)由法院作出判决。判决生下后,余刑六个月以下的在看守所执行完毕。余刑六个月以上的,一般由事发当地监狱服刑;
(3)由法院作出判决。判决生下后,余刑六个月以下的在看守所执行完毕。余刑六个月以上的,一般由事发当地监狱服刑;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五条
【有期徒刑的期限】有期徒刑的期限,除本法第五十条、第六十九条规定外,为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
二、减刑需要满足的条件有哪些
1、减刑,是针对正在执行刑罚的犯罪分子而言;
2、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犯罪分子;也就是说,减刑的对象只有被判处刑种的限制,而没有犯罪性质和被判刑期的长短的限制;
3、在刑罚执行期间,正在执行刑罚的犯罪分子,符合法定的减刑情节,如果没有被判处刑罚或者刑罚已执行完毕,减刑就不存在的意义;只有符合上述两个前提条件的犯罪分子,才能适用减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五条有期徒刑的期限,除本法第五十条、第六十九条规定外,为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
第六十九条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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