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轻微肇事逃逸会被吊销驾照吗?
驾驶人对未造成重大伤害肇事逃逸的,进行15天以下拘留,扣证、处200至2000元以下罚款。对造成重大事故致人死亡的且逃逸的处3-7年徒刑,吊销驾照,终生禁驾。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
撞到人,本来赔人医药费就可以了,具体多少双方协商但是你逃逸,罪上加罪犯交通肇事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羊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肇事者应当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当事人应当向公安交通机关报告,如果肇事者逃逸行为构成犯罪,要追究刑事责任。
至于赔偿,可以主张医疗费,误工费,车辆损失费等等费用,如果构成伤残,还应当赔偿伤残赔偿金。这要看你的情节有多严重,对方是财产损失,轻微伤,重伤,还是死亡。如果是财产损失,轻微伤的,一般是赔偿加罚款,如果是重伤,死亡的还有可能追究刑事责任。
逃逸至人死亡的处七至十五年刑。可以搜一下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法规规定:驾驶人对未造成重大伤害肇事逃逸的,进行15天以下拘留,扣证、处200至2000元以下罚款。对造成重大事故致人死亡的且逃逸的处3-7年徒刑,吊销驾照,终生禁驾。逃逸至人死亡的处七至十五年刑。
根据刑法133条的规定,犯交通肇事罪的,处3年一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74条,对“交通肇事逃逸”定义为:是指发生交通事故后,交通事故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追究,驾驶车辆或者遗弃车辆逃离交通事故现场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
肇事逃逸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之规定处理,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并处拘留十五日以下.以及第一百零一条之规定吊销驾驶证,终生禁驾。
先确定是不是逃逸。
赔偿方面,所有的合理赔偿都是有规定的,具体规定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若干问题的解释》。主动回来的就不是肇事逃逸。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92条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101条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中的“附件3.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规定:“一、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2分:……;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二、轻微交通事故逃逸如何处理
发生一般的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应当立即报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交通事故的报警后,会填写《交通事故立案登记表》并指派不少于二名交通警察对交通事故进行调查。
交警到现场之后,首先会出示工作证、执法证等。接下来就会组织抢救受伤人员、设置警戒线、引导车辆行人绕行、有危险物品的及时上报、确定事故当事人、控制肇事人、查找证人等。
在此之后会采取如下措施:
(一)对现场进行勘查,比如拍摄现场照片,绘制现场图,其中现场图应当由参加勘察的交通警察、当事人或者见证人签名。
交通警察还应当采集、提取痕迹、物证,制作现场勘察笔录。
(二)检查当事人的身份证件、机动车驾驶证、工作证及机动车行驶证、保险标志,验明身份,检查物品。
(三)讯问或询问肇事人、其他当事人、证人。
(四)经过勘验、检查、调查后,确定当事人责任。
(五)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这里需要注意其中包含的内容有交通事故基本情况、基本事实、证据等。
三、轻微交通事故逃逸的怎么处罚
逃逸轻微事故,不构成我国《刑法》规定的犯罪,因此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的拘留,同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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