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减资注意事项
公司在减少注册资本时,由于公司的资本减少,会对公司的股东、债权人造成一定的影响,因此一般减资程序都是按照公司合并、分立的程序来进行。
公司在减资时,需要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同时,在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新《公司法》取消了对公司的注册资本低限额的要求,因此原来规定的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低限额的要求也相应的被取消。但是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对公司注册资本低限额有特别规定的除外。
(二)公司增资注意事项
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于没有损害公司股东及债权人的利益,因此无需按照公司合并、分立的相关程序进行。
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实际上是新股东和原有股东对公司的新的投入。因此,公司的增资过程按照《公司法》股东缴纳出资的有关规定执行即可。
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按照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出资的有关规定执行,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发行新股时股东认购新股,按照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缴纳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
一、怎么减少注册资本
流程如下:(1)股东会决议。该决议内容包括:减资后的公司注册资本;减资后的股东利益、债权人利益安排;有关修改章程的事项;股东出资及其比例的变化等。公司做出减资决议时,应注意公司减少资本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2)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3)通知或公告债权人。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4)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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