羁押期限的计算:羁押期限是对待侦査、起诉、审判的人犯关押的法定时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对被告人在侦査中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可以经上一级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一、合同诈骗犯罪嫌疑人的羁押期是多长时间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延期审理。
二、刑事案件的受理期限是多久?
1、一般侦查羁押期限,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2、审查起诉的期限,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3、补充侦查期限是一个月,可以两次补充侦查。4、公诉一审审理期限,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5、二审审理期限,第二审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应当在二个月以内审结。
三、民事案件警察处理时间期限
民事案件警察处理时间期限具体如下:
1、公安办理治安案件,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30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30日。办理刑事案件,时限更为严格;
2、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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