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如果没有事先达成协议,则应按照协议的约定承担责任。如果没有事先达成协议,则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应由债权人承担责任。由于债权人的原因而不能向债权人履行合同,而且提存是为了保障债权人的利益而进行的行为;因此提存的费用应该由债权人承担。标的物提存后,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债权人来承担。提存期间,标的物的孳息归债权人所有。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如果没有事先达成协议,则应按照协议的约定承担责任。如果没有事先达成协议,则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应由债权人承担责任。由于债权人的原因而不能向债权人履行合同,而且提存是为了保障债权人的利益而进行的行为;
因此提存的费用应该由债权人承担。标的物提存后,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债权人来承担。提存期间,标的物的孳息归债权人所有。
民 法 典 规 定 : 出 卖 人 提 存 货 物 , 谁 承 担 提 存 费 用 ?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出卖人提存货物时,应由出卖人承担提存费用。这是因为出卖人作为货物的所有人或管理人,有义务确保货物在交付给买受人之前的安全和完好。提存费用是指出卖人为保证货物的安全而支付的费用,如运输费、仓储费等。在出卖人提存货物时,买受人有义务接收并支付货款,因此出卖人无需再承担提存费用。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出卖人可能会要求买受人承担部分或全部提存费用。这种情况下,买卖双方可以通过合同约定来解决。但不论是否约定,出卖人作为提存人,仍应承担提存费用。因此,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出卖人提存货物时应由出卖人承担提存费用。
综上所述,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如果没有事先达成协议,则应按照协议的约定承担责任。如果没有事先达成协议,则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应由债权人承担责任。在买卖合同中,出卖人作为提存人,有义务承担提存费用以确保标的物的安全。买卖双方可以通过合同约定来解决提存费用由谁承担的问题。但不论是否约定,出卖人作为提存人,仍应承担提存费用。
《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九条,债权人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没有通知债务人,致使履行债务发生困难的,债务人可以中止履行或者将标的物提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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