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引擎有偿推广服务应纳入《广告法》监管
时间:2023-04-24 10:11:04 394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鉴于当下一些搜索引擎服务商为牟取暴利,肆意助长各类违法信息的传播,严重损害公众权益,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新闻文化促进会会长、中国报业协会副会长李XX在今年全国政协会议的提案中建议,搜索引擎有偿推广服务作为互联网广告的一种形式,应属于广告范畴,理应明确纳入新修订的《广告法》的调整范围之中。

李XX认为,在互联网领域监管方面,危害最大、问题最突出的就是搜索引擎服务商为牟取暴利严重损害公众权益。她说:搜索引擎是互联网基础应用,是网民获取信息的重要工具和主要入口,拥有社会性、公共性等特殊属性。但作为商业公司,搜索引擎运营商的逐利行为导致其难以平衡社会责任与商业利益,令我国搜索引擎领域坑害人民群众的事件频发。目前,由于搜索引擎有偿推广服务还未被法律法规明确认定为广告,相关运营商可轻易逃脱责任,使搜索引擎推广成为法外之地,消费者权益难以保障。

为此,李XX建议,必须依法规范网络搜索业务发展,尽快将其纳入《广告法》统一监管。在新修订的《广告法》颁布实施之前,建议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尽快制定相应法规,严格规范此类行为,为公众创造一个真实、安全的信息搜索环境。

全文476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牟取暴利 最新知识
针对搜索引擎有偿推广服务应纳入《广告法》监管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搜索引擎有偿推广服务应纳入《广告法》监管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