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中对方转移财产法院可以查。以下是三种基本可行的调查方法:
1、调查银行存款。申请法院出具调查令或者申请法院调查时,需要提供对方的开户银行和账户;
2、调查股票。如果知道对方在哪家证券公司开户,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调查证券公司,打印股票交易资金对账单,或者直接去开户银行打印股票交易对账单;
3、调查房地产。房地产所有人配偶凭身份证明、户口簿、结婚证等夫妻关系有效证明原件,可查询相关房地产登记结果信息。
仲裁、诉讼当事人或律师凭身份证明有些地方还需要仲裁机构或审判机关的立案证明原件查询、复制与仲裁、诉讼案件直接相关的房地产登记材料。
转移财产法院会审查吗
一般来说是不会的,但是如果在离婚诉讼阶段以及关系到经济刑事案件时会进行审查。
一、常见的财产转移方式
1、未雨绸缪
尚无离婚迹象,便已着手。
一方有了外遇而产生了离婚的念头。外遇的一方可能担心被亲朋好友指责、唾骂,常常会无事生非制造事端,以便逼迫另一方提出离婚。如果离婚是迟早的事,首先考虑到诸如住房、存款等大额共同财产。有些当事人在一方起诉离婚时,对此还一直被蒙在鼓里。
类似情况还有私自将房屋产权过户到他人名下、以他人名义购买房屋、将同居期间至结婚前双方出资购买或建造的房屋登记在一人名下等等。
2、暗度陈仓
共同财产被化整为零如果发现一方当事人不时将两人积蓄的钱取出,工资卡上的钱也往往过不了一天,便只剩下零头。
或者在面对的追问,对方常常漫不经心地说丢了、吃了、喝了、赌了。一方在另一方并不知道,悄悄在外地银行开了一个账户,当所有的钱都已转移到该账户且认为万无一失后,他们间的离婚诉讼便开始了。
类似情况还有转移股市资金(基金)、隐匿炒股(基金)信息、抛售股票(基金)套取现金。
3、李代桃僵
股权由台前转到幕后
股权说没了就没了。为达到离婚而又不使股权被分割,早就蓄谋已久。找几位好友,他们间的股权转让其实是个幌子,利用这个幌子,使他人成了股东,而自己变得什么也没有。实际上,自己只不过是由名副其实的股东变成了隐名股东,由台前转到了幕后。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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