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订立有效遗嘱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订立有效遗嘱的注意事项有:
1.必须由遗嘱人亲自制作;
2.必须请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作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四十六条,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二、订立有效遗嘱的流程
订立遗嘱的流程:
1.列清遗嘱内容,理清遗嘱范围。
2.指定继承人,明确遗产的归属。
3.列明继承份额,明确遗嘱的执行方法。
4.指明继承人的附加义务,设定遗嘱适用前提。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三、订立遗嘱可以由他人代理吗
立遗嘱不可以由他人代理。即便是代书遗嘱,也必须由本人在遗嘱上签名。由他人代书遗嘱的,遗嘱的内容要写明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基本身份信息、遗产的详细情况、继承方式、继承时间、由谁来继承、各继承人可以继承的份额、履行遗嘱继承的其他有关事项,落款处被继承人要签名,并注明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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