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数罪并罚是指对犯两个以上罪行的犯人,就所犯各罪分别定罪量刑后,按一定原则判决宣告执行的刑罚。
一、有期徒刑的合并执行会减少吗
对于犯罪分子的有期徒刑进行合并执行的,并不是一定减少刑期的。《刑法》规定,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
二、罪犯在服刑期间,又犯新罪的,如何处理
罪犯在服刑期间又犯新罪的,应当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数罪并罚的原则决定执行的刑罚。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
三、剥夺政治权利期间再犯罪的要定罪吗
剥夺政治权利期间再犯罪的要定罪。一般会借鉴限制加重数罪并罚的原则定罪,即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并罚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最高刑期以上。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判决宣告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外,应当酌情决定执行总和刑期以下最高刑期以上的刑期,但最高管制不得超过三年,最高拘役不得超过一年。在数罪中判处附加刑的,仍需执行附加刑,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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