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在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青岛泄题事件一名嫌疑人已抓获,考试作弊该如何定罪处罚
3月28日,有网帖称山东青岛教招考试大量泄题引发舆论关注。据网友爆料称,在今年的青岛教师招聘考试中,一个名为半月讲坛的教育培训机构押中了多道原题,对此3月28日青岛市教育局发布通报称,已就相关情况报警,将尽快查明真相。
3月28日,山东省青岛市教育局官方微博发布《关于网络反映青岛市有关区市教师招聘事宜情况的说明》,说明指出:舆情出现后,市教育局第一时间责成相关区市立即核查情况,迅速报警,同时向纪检监察部门通报情况。目前,公安部门已经介入。市教育局将督促相关区市尽快查明真相,及时通报情况,依法依纪严肃处理,维护教师考试工作公平,公正。
记者从相关渠道获悉,公安机关目前已抓获一名犯罪嫌疑人,案件正在办理中。青岛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根据公安机关调查结果决定下一步的应对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八十四条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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