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有价票证的管理活动,犯罪的对象是车票、船票、邮票等有价票证,这些票证都表示一定的货币数额,对于发展我国的交通运输、邮电事业,具有重要意义,并直接关系到国民经济的发展。伪造或者倒卖伪造的上述票证,不仅直接给国家经济造成损失,而且给国家的票证管理活动以及同票证管理有关的财政、金融、工商管理活动造成危害,因此,必须依法惩处伪造或者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的行为。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伪造或者倒卖伪造的车票、船票、邮票或者其他有价票证的行为。即仿造国家制作的各种有价票证的形状、图案、面值和颜色等,制作假票证,企图以假充真或者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从中牟利的行为。
本罪属选择性罪名,实施伪造有价票证、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行为之一,即构成本罪。伪造有价票证的,构成伪造有价票证罪,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的,构成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罪。伪造有价票证,又将其倒卖的,构成伪造的有价票证罪,不实行数罪并罚。
伪造、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的行为只有数额较大时才能构成犯罪,至于何谓数额较大,有待有权机关作出解释。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责任能力的人郡可以构成。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且多具有营利的目的。
有价票证只能由相关国家部门来制作,任何其他的单位或者是个人,若是想要参与到有价票证的制作活动之中,是必须要先获得相关许可的。若是没有被许可,就实施了有价票证的制造行为,那么一旦被制造的票证数额比较大,那么此票决制造者就有可能会被量刑。
一、德州伪造、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罪刑事构成要件有哪些
德州伪造、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罪的构成要件:(一)主体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责任能力的人郡可以构成。单位亦能成为本罪主体。(二)主观方面伪造、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且多具有营利的目的。过失不能构成本罪。(三)客体本罪侵犯的客体是有价票证的管理活动,犯罪的对象是车票、船票、邮票等有价票证。(四)客观方面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伪造或者倒卖伪造的车票、船票、邮票或者其他有价票证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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