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速过快车轮爆炸致人瘫痪
时间:2023-06-08 15:54:56 311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作者:熊伟金毅

中国法院网讯2月11日,江西省丰城市人民法院审理一起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一审法院判决由被告张爱平承担原告李国洪的医疗费等赔偿总额355726元的90%计币320153元(已付1.6万元),其余10%由原告负担;被告保险公司理赔款1万元由被告张爱平付给原告。

2007年12月18日16时08分,张爱平驾驶小轿车(车内搭乘李国洪等4人)由杜市镇前往丰城城区,途经抚丰线66KM+100M路段,因左前轮胎爆炸后翻入公路左边田间,造成车内5人受伤、车辆严重受损的交通事故。尔后,乘客李国洪即被送往市医院进行抢救,诊断为腰椎粉碎性压缩性骨折、截瘫、两肺挫伤并胸腔积液,2008年3月3日回丰城残联医疗康复门诊部进行术后康复治疗,目前双下肢瘫痪,大小便失禁。经法医鉴定,李国洪已构成二级伤残。事发后,张爱平只支付1.6万元,双方多次协商赔偿事宜,未果。李国洪遂诉至法院,要求张爱平赔偿其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等,且要求保险公司承担保险赔偿责任。

一审法院认为,此交通事故认定书系合法有效,即被告张爱平驾驶车辆车速过快是发生事故的原因,承担本事故全部责任。被告张爱平提出其系好意同乘的主张符合相关法律精神,况且好意同乘是一种施惠行为,其实质是助人为乐,为此,根据公平原则,应减少被告的赔偿责任,其减少的责任部分由原告承担。综合本案实际情况,原告在被告应赔偿的范围内承担10%为宜。该车在被告保险公司投保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对车上人员责任险(乘客)保额为1万元。2008年7月18日被告保险公司依照合同约定将此交通事故全部理赔偿79250元交付给被告张爱平。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全文696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交通事故认定书 最新知识
针对车速过快车轮爆炸致人瘫痪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车速过快车轮爆炸致人瘫痪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