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11—15日,由职工所在单位核准参保职工的基本信息,填写《企业职工基本退休(职)审批表一式三份,随职工档案一并报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待遇审核科,待遇审核科根据国家关于核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规定和参保职工的具体信息,确定其基本养老保险待遇。5—10日,领取养老金存折,核算丧葬补助费、一次性抚恤金、遗属生活补助费、供养直系亲属丧葬补助费;领取存折应在登记表上签字(盖章)。
【办理时限】:存折领取即办
【收费情况】:免手续费
【受理地址】:黎阳路中段人力资源服务大厅二楼
【咨询电话】3325920
【办公时间】:政府公布的工作时间
【申诉电话】:3328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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