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起诉离婚时,如果原告有充分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实破裂,即使被告不参加庭审,法院也可能会判离。法院判决离婚的前提是夫妻双方感情破裂,经调解仍无法挽回婚姻关系,如果法院审判过程中原告没有证据证明感情已经破裂的,那么法院就不会判决离婚。
起诉离婚一方不出庭咋办
一方起诉离婚,而对方不出庭的,法院传票传唤后,仍拒不到庭的,可以依法缺席判决。我国《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离婚案件中当事人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义的以外,仍应当出庭应诉。如果确实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而被告不出席的,经过法院传票传唤,仍然无正当理由拒绝到庭的,法院可以进行缺席判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全文546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