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规定私生子有继承权,属于第一顺位的继承人,份额并不是固定的,而是由同一顺位的人数决定。若是同一顺位有三个继承人,则有三分之一的份额。
一、继承开始后如何分配遗产?
继承开始后分配遗产的方式:首先,按照遗赠抚养优于遗嘱,遗嘱优于法定继承的顺序确认继承人范围。然后,按照遗赠抚养协议、遗嘱的内容,确认遗赠抚养人和遗嘱继承人的继承份额。按照同一顺位继承人继承份额均等为原则,当事人约定为不补充,确认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
二、父亲死后财产如何分割
父亲去世后关于财产的分割,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如果生前没有立遗嘱的,则其财产根据法定继承由其法定继承人继承,先由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作为法定继承人继承遗产,没有第一顺位继承人的则由第二顺位继承人继承。同一顺位的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的,但是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但是如果父亲去世前有遗嘱的,则要按照遗嘱处理财产。
三、第一顺序继承人有哪些?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如果女婿或儿媳妇在丧偶之后,对老人尽到主要的赡养义务,也是第一顺位继承人;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同一顺位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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