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头有人突发病症,却由于害怕担责而无人施救;好心人出手相救,反遭诬陷。
一、街头获救恶意索赔将承担法律责任
市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刘*刚表示,我们组织有关专家进行了专门研讨。多数意见认为,好心人因施救造成损害承担什么责任、按照什么归责原则承担责任,属于民事基本制度,地方没有这方面的创制权。
因此考虑,条例草案可以在不违反法律保留原则的前提下,在民法典框架内规定:鼓励具备医疗急救专业技能的个人在院前医疗急救人员到达前对急、危、重患者实施紧急现场救护;其紧急现场救护行为受法律保护。
此外,针对恶意诬陷者,条例草案规定:患者及其家属不得捏造事实向提供帮助的人恶意索赔,因恶意索赔侵害帮助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海淀区田村北路一名骑车人被轧成重伤,救护车拉响警报将伤者送往医院,无奈前往医院的道路被堵得水泄不通,3公里的路足足走了40分钟,导致伤者不幸去世。
二、120、999与110联动保障救护车通行
救护车路权如何保证?今天审议的条例草案规定,救护车执行院前医疗急救任务,可以依法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使用消防通道、应急车道;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可以在禁停区域或者路段临时停车;并免交收费停车场停车费和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而单位和个人在行驶中应当主动避让执行医疗急救任务的救护车,因避让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免予行政处罚。
120和999有望与110等联动,由公安交管部门采取必要的保障措施助救护车顺利通行。而遇街头突发病症,好心人再也不用担心出手相救反遭诬陷了,今后,患者及其家属如捏造事实向提供帮助者恶意索赔,将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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