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晚间公告,12月5日,公司收到乐山中院的《民事裁定书》,正式宣告新光硅业破产。
新光硅业系XX能源参股子公司,XX能源持有其33.14%的股权。8月25日,XX能源正式以债权人的身份,向乐山中院申请对新光硅业进行破产清算。
乐山中院认为,虽然新光硅业账面资产大于负债,但近年来受多晶硅市场价格下滑及自身生产成本高等因素影响,已连续三个会计年度发生巨额亏损,主要财务指标显示其财务状况严重恶化,于2011年停产至今。由于缺乏后续资金支持,技改无法继续进行,恢复生产经营困难,扭亏无望,也无法获取足够经营现金流入用于偿还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符合破产条件。为公平清理债权债务,保护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合法权益,应依法对新光公司进行破产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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