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的区别有:直接损失是指因侵害行为直接造成的损失,可以直接进行统计;间接损失是指侵害行为造成可获得的利益损失。间接损失具有依附性;直接损失不具有依附性。直接损失是直观的、现实的财产价值的损失;间接损失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计算才能得出实际的间接损失的量。
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计算标准
直接损失的计算标准是受害人现有财产的减少,也就是加害人不法行为侵害受害人的财产权利,致使受害人现有财产直接受到的损失。例如财物被毁损而使受害人财富的减少,致伤、残后受害人医疗费用的支出,人格权受到侵害后支出的必要费用等,都是直接损失。
间接损失的计算标准就是可得利益的减少,是指加害人侵害受害人所有的财物,致使受害人在一定范围内的未来财产利益的损失。间接损失有三个特征:
1.是损失的是一种未来的可得利益,在侵害行为实施时,它只具有一种财产取得的可能性,还不是一种现实的利益。
2.是这种丧失的未来利益是具有实际意义的,而不是抽象的或者假设的。
3.是这种可得利益必须是一定范围的,即损害该财物的直接影响所及的范围,超出这个范围,不能认为是间接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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