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对儿女的精神赡养义务怎样履行?
时间:2023-08-07 11:45:47 411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精神赡养的表现方式有两种:1、作为形式的精神赡养,就是积极满足老人的精神生活需要。包括:(1).为老年人提供必要的精神生活物质保障,满足老年人精神生活物质需求(即物化精神支持)。购买电视和其他必要的娱乐器具等精神生活用品,支付相应的费用。(2).对老人进行亲情慰问(即感情精神赡养)。这里包含的内容和范围很广,有道德和法律。从道德层面看,非常广泛,要求高,可以说是无止境的。但是,总的要求是尽量关心老人,让老人高兴。从法律层面来看,老人必要的探视和探视等是必不可少的。2、不作为形式的精神支持,就是不给老人造成精神上的痛苦和精神上的虐待。包括:(1).不要在行为上伤害老人(侮辱行为和行动等),不要打老人。(2).在言语上不伤害老人(不讽刺挖苦老人),更不能辱骂老人。(3).不能限制老人生活自由和人身自由。老人再婚,找伴侣,交朋友,参加文艺运动,追求其他精神生活,不能限制。从其性质看,不作为形式的精神赡养,主要是法律层面的。也就是说,不作为的精神抚养要求抚养义务人以不作为的形式实现精神抚养。如果作为后,往往会触犯法律,情节严重者,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可见,精神赡养,从其形式或方式上划分,有作为形式的精神赡养和不作为形式的精神赡养;从其内容上划分,有物化的精神赡养和情感的精神赡养;从其性质上划分,有法律层面的精神赡养和道德层面的精神赡养。

对于老年人来说,赡养义务的主体怎么进行确定

赡养老年人的主体应为老年人的成年子女,成年子女较多的,成年子女可以通过协议的形式确定赡养义务,老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也可以自行确定自己的赡养人。

对于无赡养义务人的老年人,应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供养,当然老年人也可以与基层组织或个人签订遗赠抚养协议,从而确保自身老有所依,老有所养。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第七十三条

全文776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赡养义务 最新知识
针对老年人对儿女的精神赡养义务怎样履行?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老年人对儿女的精神赡养义务怎样履行?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