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两者定义及性质
个人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是指政府部门所属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住房公积金,向购买住房(包括建造、翻建、大修)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发放的具有福利性质的住房贷款,而一般的住房商业性贷款则是商业银行根据审慎经营原则,在符合一定条件下,对购买住房的贷款申请人发放的商业性贷款,不属于政策性贷款。
住房公积金贷款具有一定的福利性质,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一般低于住房商业性贷款的利率。
二、两者贷款对象及额度限制的差异
个人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对象具有特定性,主要为在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和缴存单位的离退休职工。而住房商业贷款不限定贷款对象的范围,无论设立公积金与否,均可申请;符合商业银行设定的贷款发放条件的购房人,均可成为住房商业贷款的贷款对象。
此外,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受贷款额度的限制,公积金个人贷款单笔额度不超过所购住房评估价值的一定比例(如70%),同时不超过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最高限额。
三、两者的银行机构的地位不同
住房公积金贷款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规定审批,受托银行发放,贷款利率执行人民银行规定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贷款额度由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确定。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因此,银行机构在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中,仅充当受托银行的角色,不参与贷款审批等流程的操作,不承担公积金贷款的风险。
住房商业性贷款则属于银行的商业性个人贷款,是银行机构以居民储蓄存款及其他存款为资金来源,向居民发放的商业性贷款,银行机构应当独立承担贷款审批、管理及贷款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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