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人信息登记:申请人登陆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网上注册个人信息,确认阅读协议,开通网上办事大厅个人账户。
2.申请:申请人根据办事需求在网上办事大厅找到相应事项提出申请,并上传电子化材料提交确认;需同时提供纸质材料的,根据提示到窗口提交或邮寄纸质材料。
3.受理:部门收到网上申请后对电子材料进行审核,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符合规定格式的5个工作日内在网上出具电子《受理通知书》,不符合受理条件的,5个工作日内在网上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4.审查:部门受理后在承诺时限内作出审查决定,予以通过的,出具《准予登记通知书》,告知申请人自决定之日起10日内,领取《核准注销登记通知书》;不予通过的,出具《登记驳回通知书》。
5.取证:申请人根据短信提示在网上个人中心查阅办理情况,到窗口领取或邮寄办理结果。
窗口办理流程
1.取号:申请人在排队叫号机取得办理顺序号。
2.申请:申请人按顺序号到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3.受理:窗口人员核验申请材料,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符合规定格式的当场或者5个工作日内出具《受理通知书》。不符合受理条件的,5个工作日内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4.审查:部门在承诺时限内审查决定,予以通过的,出具《准予登记通知书》,告知申请人自决定之日起10日内,领取《核准注销登记通知书》;不予通过的,出具《登记驳回通知书》。
5.取证:窗口办结,通知申请人到窗口领取。
特殊环节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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