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追尾保险理赔需要提供误工费,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受伤到完全康复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第一、二款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车追尾保险理赔需要提供误工费,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受伤到完全康复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第一、二款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车 追 尾 保 险 中 的 误 工 时 间 如 何 确 定 ?
车追尾保险中的误工时间如何确定?
在车追尾保险中,误工时间是一个重要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六条规定,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遭受损失,请求保险人赔偿损失的,被保险人或者其近亲属根据被保险人的实际情况确定误工损失或者减少的收入,并在保险事故发生后三十日内,向保险人申请赔偿;未能在三十日内提出申请的,不得在保险事故发生后的两年内向保险人申请赔偿。
因此,被保险人或者其近亲属需要根据被保险人的实际情况来确定误工损失或者减少的收入,并在保险事故发生后三十日内向保险人申请赔偿。如果未能在三十日内提出申请,将无法在保险事故发生后的两年内向保险人申请赔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六条规定,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遭受损失,请求保险人赔偿损失的,被保险人或者其近亲属根据被保险人的实际情况确定误工损失或者减少的收入,并在保险事故发生后三十日内,向保险人申请赔偿;未能在三十日内提出申请的,不得在保险事故发生后的两年内向保险人申请赔偿。因此,被保险人或者其近亲属需要根据被保险人的实际情况来确定误工损失或者减少的收入,并在保险事故发生后三十日内向保险人申请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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