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人代表不作为给公司造成严重损失股东可以通过股东大会更换法定代表人:1、召集股东大会,对变更公司法人形式或合并、分立等事项的进行表决;2、占有70%股份的股东通过以上决议;3、若其他股东有异议,可以建议其依法行使“回购请求权”或者转让其股权。
一般公司动迁补偿给股东吗
企业拆迁补偿款一般是要分股东的。
具体分配有:
1.承租企业和出租人的分配
相当一部分企业以承租人身份从事生产经营,那么拆迁补偿款首先应当在承租企业和出租人之间进行分配。一般而言,土地区位补偿属于出租人,对设备的补偿费用补偿则属于承租企业。而厂房重置费,首先按所有权进行分配补偿;若承租企业对承租厂房进行翻建、扩建、装修,在合同无事先约定的情况下,则按“谁添附,谁受益”的原则进行分配。而停产停业损失,如果租赁合同无特殊约定,则看实际经营主体。承租企业作为证照齐全、依法纳税的企业,理所当然可获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而出租方即便没有取得出租许可,也应当根据其“出租厂房”这一经营行为获得一定比例的停产停业损失。
2.用于安置
若企业要继续经营,则其所分配到的补偿款首先须用于企业的安置,如异地租赁建设房屋、购置设备、聘用员工等;若股东决定解散该企业,则该笔拆迁补偿款纳入公司财产用于对债权债务的清算。
3.股东分配
拆迁补偿款用于企业的安置后,若有剩余,则应当依照《公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在股东之间进行分配。即按照公司章程关于处分公司不动产所得的规定处理,若公司章程约定了股东利润分配的方式,则按公司章程分配剩余的拆迁补偿款,否则按照股东实缴的出资比例分配。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三条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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