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下儿童可以被领养: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丧失父母的孤儿;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等。并且收养之后,收养子女视同婚生子女的一种身分契约关系。由于收养会将本无真实血缘联络之人间,拟制具有亲子关系,因此收养者与被收养者间又称为法定血亲或拟制血亲。
一、如何办理对外收养公证?
涉外收养公证的办理:收养人要携带由其所在国有权机构出具并经过其所在国外交机关、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有关证明材料到我国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办理。由于收养会将本无真实血缘联络之人间,拟制具有亲子关系,因此收养者与被收养者间又称为法定血亲或拟制血亲。
二、有吸毒史的人可以领养孩子吗
符合收养条件即可领养孩子。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领养人应该同时具备的领养条件为:1、“无子女”是指收养人既没有亲生子女,也没有养子女和继子女;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所谓“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主要是指精神疾病和传染病;4、年满30周岁。夫妻共同收养,则必须双方都年满30周岁。有配偶者领养子女,须夫妻同意共同收养。无配偶的男性领养女性的,领养人与被领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领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和“被收养人不满十四周岁”的限制。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扶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
三、收养证可以办理公证吗
办理收养公证后,还需要满足以下的条件才算合法:下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丧失父母的孤儿;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但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无子女;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年满三十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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