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恶意套现量刑标准有何规定
信用卡套现是指持卡人不是通过正常合法手续(ATM或柜台)提取现金,而通过其他手段将卡中信用额度内的资金以现金的方式套取,同时又不支付银行提现费用的行为。
《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二条违反国家规定,使用销售点终端机具(POS机)等方法,以虚构交易、虚开价格、现金退货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现金,情节严重的,应当依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实施前款行为,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资金二十万元以上逾期未还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经济损失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严重;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资金一百万元以上逾期未还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
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上述方式恶意透支,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的规定,以信用卡诈骗罪定罪处罚。
第一百九十六条【信用卡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信用卡套现的表现形式
1、替他人刷卡付款套现。即他人消费、缴款时,持卡人持自己的信用卡替他人刷卡付款后,他人将与刷卡金额相等的现金交付持卡人。这种套现方式持卡人没有任何费用支出,且套现金额比较灵活。这种顺手牵羊的套现现象比较普遍。
2、通过第三方网络支付平台套现,即利用互联网上某些具有电子商务功能的购物网站进行套现,一般有两种方式:一是通过网上汇款实现小额套现。
3、通过部分不法商户制造虚假消费套现。这类商户其实就是以商户的名义申请了POS终端机,然后专门为信用卡用户提供套现服务,或本身有主营业务,同时还兼做套现。
4、通过非法专业套现公司以中介的形式非法套现。这种套现方式首先是中介公司代客户办理信用卡,随后通过其自备的POS机以消费名义刷卡套现。
三、信用卡套现犯罪吗
信用卡套现犯罪是违法行为;信用卡套现是指持卡人不是通过正常合法手续(ATM或柜台)提取现金,而通过其他手段将卡中信用额度内的资金以现金的方式套取,同时又不支付银行提现费用的行为。
对于近年来愈演愈烈的信用卡套现行为,央行上海总部2010年7月26日表示,信用卡套现是违法行为,央行正在研究将持卡人套现行为记入个人征信系统,直接影响其个人信用记录。犯罪,是指对犯罪各种内在、外在特征的高度、准确的概括,是对犯罪的内涵和外延的确切、简要的说明。犯罪概念一般分为形式概念、实质概念、混合概念。中国刑法中的犯罪概念是形式与实质相统一的犯罪混合概念,也就是指触犯了法律。
全文1.4千字,阅读预计需要5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