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金的数额根据犯罪情节来确定。刑法在总则中规定了裁量罚金数额的一般原则,即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而在分则中,则对罚金数额的裁量作了多样化的规定,主要有无限额罚金制、限额罚金制、比例罚金制、倍数罚金制、倍比罚金制等。
罚金的数额如何确定
一、罚金的数额如何确定
1、人民法院作出罚金处罚的,罚金数额依据下列情况确定:
(1)依据犯罪情节确定,如违法所得数额、造成损失的大小等,并综合考虑犯罪分子缴纳罚金的能力;
(2)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罚金数额标准的,罚金的最低数额不能少于一千元;
(3)对未成年人处罚金的,罚金的最低数额不能少于五百元。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财产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第三条
依法对犯罪分子所犯数罪分别判处罚金的,应当实行并罚,将所判处的罚金数额相加,执行总和数额。
一人犯数罪依法同时并处罚金和没收财产的,应当合并执行;但并处没收全部财产的,只执行没收财产刑。
二、罚款和罚金的区别是什么
1、法律性质不同。罚款属于行政处罚,而罚金则属于刑事处罚;
2、执法机关不同。罚款一般由行政执法机关决定,而罚金则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
3、适用对象不同。罚款适用于违反行政法律、法规尚未构成犯罪的一般违法分子,而罚金则适用于违反刑事法律的犯罪分子;
4、法律依据不同。人民法院判处罚金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行政机关作出罚款决定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刑法》第五十二条
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
第五十三条
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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