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证不见了,双方带上户口本,身份证,离婚协议到民政局登记离婚手续就可以的了。有户口本,民政局是可以查到双方的婚姻登记信息的,是不需要先补办结婚证的。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实施以来,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是有30天的冷静期的,30天冷静期过后双方再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就离婚成功的。
找不到结婚证怎样可以办理离婚
结婚证找不到,如果是一方的结婚证丢失的,可以凭另一方的结婚证办理离婚;如果是双方的离婚证丢失的,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然后办理离婚;如果对方不配合补领结婚证的,可以先到民政局开婚姻状况证明,然后再办理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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