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不违法,实质是违约行为。
消费者进入饭店点餐,已经和饭店形成了一种合同关系。吃了人家的饭,接受了人家的服务,却没有支付相应的现金,无论是故意还是无意,都违反了《民法典》。如果饭店报案,逃单者将受到《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处罚,逃单行为扰乱了商家正常的经济经营秩序,公安机关可以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对逃单者处罚。
一、饭店里有权拒绝接待客人吗
如果吃饭客人有严重的传染性疾病、有精神问题、有犯罪倾向、有暴力危害等严重影响其他客人的可能性,或者违反了民族风俗习惯(如带非清真食品进入清真饭店)时,饭店出于其他客人的安全或者民族习惯,可以拒绝吃饭客人,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所以不违法。但是如果客人是普通人员,无以上情形时,或者曾经对饭店的服务提出过合理、合法的批评和赔偿要求,而饭店只是出于个人的喜好而拒绝客就餐时,就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被拒绝的客人可以向当地消费者协会投诉。
二、饭店吃饭不开发票怎么办
饭店吃饭不开发票,可以向税务部门举报。消费者可以通过录音录像、拍照等方式保留证据材料,直接向税务部门举报或者到消费者协会以及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代开发票是商家的法定义务,索取发票属于消费者的正当权益。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或者商业惯例向消费者出具发票等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消费者索要发票等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的,经营者必须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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