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属于典型的实践合同,贷款人没有提供借款的民间借贷合同不生效。
一、如何区分民间借贷与商品房买卖
民间借贷属于是借贷合同;商品房买卖属于买卖合同;两者属于不同性质的合同。借贷合同的标的是借款,合同当事人之间是借贷法律关系,自然人之间的借贷合同自借款交付时生效;此外的借贷合同自合同成立时生效;商品房买卖的标的是不动产,双方当事人之间是买卖合同的法律关系,合同自成立时即生效。
二、民间借贷关系怎么判断
一般来说,民间借贷的关系都是合法有效的。但是如果是向其他企业借款,或者向本单位职工集资取得的资金,又以营利为目的转移给借款人,借款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当地的人民法院就会认定这份民间借贷合同是无效的。或者是贷款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还是在为违法犯罪活动提供贷款的,当地的人民法院应该要认定该民间借贷合同是无效的。
三、借贷合同成立条件有哪些?
民间借贷合同应当具备三个一般条件才能有效:一是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是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三是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对民间借贷而言,其中意思表示真实和不违反法律规定是最需要强调的。
民间借贷的意思表示真实,是出借人和佾軟人对借贷行为都是出于自己内心的真实意思,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损害对方利益的情况。意思表示真实是外部行为与内心意志的一致性。出借人和借款人只有真心实意,才可以使借贷活动得以顺利进行。当事人的借贷行为是在外力影响或者强制下进行的,借贷意思表示就不真实,借贷风险也就非常大。出借人在民间借贷合同成立后,一旦发现借款人借款意思表示不真实,就不应提供借款,使民间借贷合同不能生效;如果已经提供借贷,可以主张民间借贷合同无效或者请求撤销。从民间借贷的特点来看,借款意思表示不真实,绝大多数发生在借款人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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