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受理。符合换租条件的承租人到小区房管中心提交换租申请,对申请材料齐全的,小区房管中心应予受理。
2.初审。自受理换租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小区房管中心完成初审,合格的提交市公租房管理局复审。
3.复审。市公租房管理局自收到初审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复审。
4.公示。复审合格的换租人在市公租房信息网公示3个工作日。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市公租房管理局接受实名举报;经核查异议成立的,应告知换租人并说明理由。
5.轮候。经审核、公示符合条件的进入换租轮候库,分户型轮候。各小区首次接受换租申请时,在市公租房管理局规定的时间段内提交申请的,采用摇号方式确定轮候顺序;其后提交申请的,按受理时间先后排列轮候顺序,依次排在摇号排序的末位申请人之后。
6.配租。因申请人未按期签约、承租人工作变动等原因产生的腾退房源作为换租房源。换租房源分户型按腾退时间先后确定房源配租顺序。同一时间的腾退房源按组团、楼栋、房间序号由小到大,由低到高依次确定房源配租顺序。配租时,按换租人轮候顺序和房源配租顺序一一对应的方式依次配租。
7.签约入住。获得配租的换租申请人由小区房管中心发放换租入住通知书,换租申请人在收到通知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换租手续,腾退原承租房屋并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个人购车非杭州户口可以摇号吗?
(一)、非杭州本地户口在杭州摇号买车需要持有效的本市居住证或者暂住证,并在本市连续两个年度以上缴纳(不含补缴)社会保险
(二)、杭州买车,需要根据相关部门发布的规定来执行,执行标准如下
符合以下条件的个人可以申请增量指标:
1.居住地在本市,包括:
(1)本市户籍人员;
(2)持有效的本市《浙江省居住证》或《浙江省引进人才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3)持有效的本市《浙江省临时居住证》且近两年(含)连续在本市缴纳(不含补缴)社会保险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4)驻杭部队(含武装警察部队)现役军人;
(5)持有效身份证明并在本市连续居住两年以上,且每年累计居住9个月以上的港澳台地区居民、华侨和外国人。
2.年满18周岁。
3.名下没有在本市登记的小客车或者名下小客车在本市均登记为强制注销。
4.名下未持有有效的指标或者不具有更新指标申请资格。
个体工商户申请增量指标,按照个人申请增量指标的规定执行。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2、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3、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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