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审理著作权纠纷的权利
时间:2023-05-07 19:32:51 488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1、人民法院审理著作权纠纷案件的权利人民法院可以没收违法所得,侵权复制品和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非法活动的财产

(1)调解是指当事人发生纠纷时,在调解组织的主持下达成和解协议的方式。调解组织可以是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等部门,(2)仲裁是指仲裁机构按照一定的仲裁程序对当事人之间的纠纷作出裁决的方式;(3)著作权诉讼是指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著作权纠纷的方式。诉讼是我国著作权法规定的解决著作权纠纷的主要途径。当事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调解不成或者调解协议达成后一方反悔的,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此外,执行仲裁申请的人民法院认为仲裁裁决不合法的,有权不予执行,当事人也可以就合同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著作权保护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时效期间的起算日为著作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侵害时。

全文363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著作权纠纷 最新知识
针对人民法院审理著作权纠纷的权利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人民法院审理著作权纠纷的权利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