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抚养子女的协议书该怎么写?
时间:2023-04-04 17:31:52 278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双方于日生育有一儿子/女儿,取名,离婚后儿子/女儿随男方/女方直接抚养生活,由女方/男方每月给付抚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元,在每月号前付清,直到孩子完成高中教育阶段止。高中教育阶段之后的有关费用双方日后重新协商。

一、离婚的时候男方应该承担抚养费吗

不管离婚后孩子归哪一方抚养,夫妻双方都有继续抚养和教育孩子的义务,若是孩子的抚养权判给女方的,男方也应当负担孩子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如果男方拒不支付抚养费的,女方可以起诉或者依据离婚协议直接申请强制执行。

二、一岁半的女儿离婚可以判给一方吗

女儿一岁半的,离婚时,一般会判给女方。离婚时,男女双方对女儿的抚养权协商不成,由人民法院进行判决的,人民法院审理后,发现女儿只有一岁半的,会将女儿判给女方,由女方直接抚养女儿,然后男方负担女儿部分或者全部的抚养费,但是,女方存在特殊情况,无法抚养女儿的,才会将女儿判给男方。

三、子女抚养费应该给多少

根据有关规定,抚养费一般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百分之三十的比例给付,但一般不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若当初离婚协议中约定的抚养费数额较小,可以向对方提出增加,双方协商不一致可就此事到法院起诉。因此,当子女认为当初支付的抚养费不足时,可以要求其父亲或母亲增加如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同时明确规定,“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法律中“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因此,男方应给付抚养费至孩子可独立生活的法定条件成立时至。

根据有关规定,抚养费一般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百分之三十的比例给付,但一般不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若当初离婚协议中约定的抚养费数额较小,可以向对方提出增加,双方协商不一致可就此事到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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