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卡需要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到单位住房公积金开户行经办网点办理。公积金联名卡是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服务广大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为目的,与商业银行合作发放,具有住房公积金缴存凭证、账户查询和银行借记卡多种功能的银行卡,是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有效凭证。从2013年3月25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无须再通过单位,即可以个人名义去银行直接申领具有借记卡功能的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公积金管理中心启动了公积金联名卡办理新模式,缴存人除了可通过单位办理外,还可以选择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直接到相关的合作银行申领联名卡,最短可以在申请当日拿到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同时,允许一人多卡,即缴存职工可在多家合作银行申请办联名卡,但每家银行只允许办理一张。
公积金卡怎么激活
公积金卡激活的有以下几点:
1、在线激活。进入住房公积金网站,在页面右方选择“个人业务”,输入自己的住房公积金账号和密码,进入个人信息查询修改栏,点击“提交”按钮即可完成激活;
2、到银行办理业务,持本人身份证及公积金卡到公积金卡所属银行办理激活手续。在激活后,查询“住房公积金基本信息”即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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