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
安顺开发区区区内道路路灯灯具、电缆采购项目
招标人
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
代理机构
安顺安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
2010-8-3110:30:00
开标地点
安顺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
第一中标候选人
成都市华体灯具制造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技术分1
技术分2
技术分3
技术分4
技术分5
技术分6
技术分7
技术分8
技术分9
技术分10
技术分11
技术分12
技术分13
技术分14
技术分15
商务分
总分
100
项目经理或总监
李勤
报价
1490214.75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
扬州市星慧照明有限公司
技术分1
技术分2
技术分3
技术分4
技术分5
技术分6
技术分7
技术分8
技术分9
技术分10
技术分11
技术分12
技术分13
技术分14
技术分15
商务分
总分
90
项目经理或总监
张孝忠
报价
1495299.95元
第三中标候选人
扬州市宝德照明器材有限公司
技术分1
技术分2
技术分3
技术分4
技术分5
技术分6
技术分7
技术分8
技术分9
技术分10
技术分11
技术分12
技术分13
技术分14
技术分15
商务分
总分
85
项目经理或总监
王丽军
报价
1495531.70元
公示期
2010-9-2
至
2010-9-6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来源:贵州工程建设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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