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股权质押的程序是什么。制作项目贷款结算证明复印件(用于审批“公章申请表”)。
2。持填写好的“公章审批表”加盖公司公章。
3。持以上证件到市工商局办理手续(按一楼办公厅号码办理),并携带本人身份证。
4。您可以在收到通知后的几个工作日内到工商行政管理局领取收据。(抵押人和抵押权人无需亲自到场,共同委托代理人)。
解除股权质押即解除股权质押。股权质押是以公司的股权为自己或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的行为(有限责任公司通常称为出资质押或股权质押,股份有限公司称为股权质押或股权质押)。股权质押的客体是股权。权利要成为质押标的,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是出质人必须具有处分权;二是必须具有财产性;三是必须具有可转让性。目前,虽然股权的性质在我国理论界一直存在争议,对其概念的界定也不统一,但股权兼具上述性质和可转让性是不争的事实,因此股权是一个合格的标的物。待提供的信息。向区县商务部门请示;
2。法律文件送达委托书;
3。股权质押解除申请书,包括质押情况、解除质押理由、解除质押标的、解除质押比例等,加盖公司公章;
4。终止股权质押协议;
5。董事会(股东会)决议,签字或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
6。企业合同、章程(外商投资企业为公司章程)(复印件);
7。股权质押合同(复印件);
8。股权质押批复(复印件);
9。企业批准证书、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及审批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
上述未注明的复印件均为原件。
全文589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