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杀人未遂是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是指故意的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由于行为人的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行为。故意杀人未遂仍按故意杀人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比照既遂从轻处罚,具体如何判决还要根据具体案情分析。
一、谋杀未遂条款如何规定的?
故意杀人罪未遂有很多种,包括:
1)对象不能犯:比如a预谋杀b,深夜看见b趟在床上便一刀刺过去,发现原来是枕头。这时被逮到了。这叫故意杀人未遂,属于对象不能犯得未遂。不影响定罪,只影响量刑。
2)手段不能犯:包括使用的工具不能达到致死的效果,如a用木棒子不停打b的要害想要致b与死地,但是怎么打也打不死。也属于故意杀人未遂,不影响定罪,只影响量刑。
还包括使用的方法不能犯,如a迷信认为扎个小人能害死b,于是天天扎小人诅咒b,这种情况就不属于犯罪。
3)客观不能犯:就是客观方面让你达不到致死的效果。如a要杀死b但是b穿了防弹背心,a用尽了所有方法b都死不了。这也属于故意杀人未遂,不影响定罪,只影响量刑。
4)主观认识错误:如a开车撞死b,从b身上压过去还下来摸了下确定b已经死了。于是逃走了,c路过发现b把他带到医院又救活了,也属于故意杀人未遂,不影响定罪,只影响量刑。
5)能犯的未遂,有实际可能达到既遂的未遂。例如甲某枪杀乙某,被乙某逃脱的。如果甲某击中乙某,能将乙某杀死,这种情形有既遂的可能,但因为意志以外原因没有既遂,是能犯的未遂。类似情况如,投放致死量的毒药被识破而未遂的;偷窃财物时因被发现而未遂的。如没有被识破、发现则能够既遂。
当事人制谋杀的行而未遂的,如果只是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属于犯罪预备,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于处罚;如果已经着手实施犯罪,属于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刑法》
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二十三条
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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