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根签证公约(SchengenVisaScheme)是一个允许外籍人士持有任何一个申根会员国签发的有效入境签证,就可以多次进出其协议国,而不需另行向各协议国申请签证的公约。目前已有15个欧洲经济区国家(EEA,EropeanEconomicArea)加入了该公约。(国家名单见下)
大多数非欧洲经济区国家人士在访问一个或多个申根协议国时要求持有申根签证。
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来申请申根签证:
a.如果您只前往某个国家或主要停留在某个国家,您可以在该国的大使馆或领事馆申请;
b.如果您将在几个国家停留同等时间,则应该选择在首站抵达国家的大使馆或领事馆申请。
申根签证允许您在3个月内访问15个协议国的任意几个。
每一个大使馆或领事馆有自己的申请表,您可以与他们联系索取表格,一些大使馆的申请表可以从网上下载。
不同的协议国有不同的收费标准。不同国家的签证处对于来自英国的申请者也有着不同的政策。一些国家可能要求特殊国家的申请者亲自送去申请材料而不可以邮寄。
早做打算是有必要的。比如,您护照的有效期要求比您将要申请的申根签证长至少三个月,这样您就可能需要在本国大使馆护照延期后才能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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