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两种方法:
第一种就是以你的名义继续还贷,签律师合同。第二种就是转按揭,流程如下:
1、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2、买方、卖方、律师事务所三方签订《转按揭交易安全保证合同》;
3、买方交纳房屋价格30%的首付款(按交易价格与评估价格孰低的原则,一年内免评估,以原购买价为准);
4、卖方的贷款银行书面同意提前一次性还款的确认函(包括所欠资款本息、还款帐号);
5、买方据前述文件及个人资信文件向贷款银行申请二手房按揭贷款(提出贷款申请,律师初审,银行复审);
6、卖方向买方实际交付房屋;
7、银行复审通过后放款,向卖方的银行划款;
8、卖方收到款项后,与原贷款行解除贷款合同和抵押登记,与买方、律师一同办理过户、并且抵押给买方的贷款银行;
9、买方的贷款银行将30%的首付款付给卖方。
房贷没有还完可以过户吗
房贷没还完在取得抵押权人的同意后可以过户。房子过户是建立在房贷已经还清的基础上的,若是你的房贷没有还清打算卖房子,需要先把银行的房贷还清,若是自己资金不够的话,可以先让打算买你房子的人支付首付款,用来还清房贷再过户。
二手房贷款还款方式:
1、等额本息,每月还款本息保持不变;
2、等额本金,每月还款本金保持不变;
3、阶段性等额本息,宽限期(最长1年)内按月偿还利息,宽限期之后按月偿还本息,每月还款本息保持不变;
4、阶段性等额本金,宽限期(最长1年)内按月偿还利息,宽限期之后按月偿还本息,每月还款本金保持不变;
5、一次性还本付息(只适用于1年以内的贷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
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办公场所和门户网站公开申请登记所需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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