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材料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供的身份证明:
(一)职工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二)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复印件;
(三)需同时提取配偶或产权共有人的住房公积金的,应出示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及结婚证以及产权共有人的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四)委托他人办理的,代办人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单位统一办理职工提取的,应出示单位介绍信、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职工购买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一)购买商品房、双限房:房管部门备案登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款付款凭证。
(二)购买二手房:房屋交易过户后的房屋所有权证、房屋交易契税完税凭证。
(三)购买单位存量房、集资建房、经济适用房:购房合同或经济适用房购房合同、集资建房协议,购房款付款凭证。
(四)购买拆迁安置房: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合同或协议、被拆迁房屋权属证明、购房款付款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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