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离婚诉讼的,不论男方是原告还是被告都需要出庭;除非男方不能正确表达自己言语的,男方即便有诉讼代理人一般也必须到庭参加诉讼,因为离婚诉讼中一般需要当事人到庭说明情况,法院才能判断双方之间的感情是否破裂。如果确实因为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男方也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第三者起诉离婚女方需要出庭吗
离婚诉讼,属于夫妻双方的事情,与第三者没有关系,不需要到庭。如果审理时法院要求第三者出庭作证,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第三者有义务出庭作证。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支持证人作证。不能正确表达意思的人,不能作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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