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罪中较大巨大和特别巨大的界定为: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三百万元的认定为数额巨大;三百万元以上的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
一、受贿金额范围
1、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
2、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三百万元的,应当认定为“数额巨大”;
3、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
二、收受巨额贿赂标准
收受巨额贿赂是指: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三百万元;收受贿赂数额较大是指: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收受贿赂数额特别巨大是指:在三百万元以上。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挪用公款罪数额如何认定
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以挪用公款罪追究刑事责任;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巨大。
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未还,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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