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以下全部条件可申请办理:
1、授权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一档
2、被授权人是授权人配偶或直系亲属且参加本市基本医疗保险
3、使用自助服务终端机办理的
要求授权人持已激活金融社保卡
被授权人持已激活金融社保卡或身份证
个人挂靠的单位办理社保的步骤
1、存档条件
档案在具有档案保管权的原工作单位(含职介机构或人才交流机构)保管的流动就业人员。
存档人员年龄:男50岁以下,女在45岁以下。
2、档案调入程序
凭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或其他有效证件到中心开具市人才流动商调函,领榷市人才流动人员登记表》、《流动人员近期表现及生育情况调查表》
按照人才流动商调函中相关要求,本人持《市人才流动商调函》到档案所在单位、人才中心或职业介绍中心办理档案转递手续,填写《市人才流动人员登记表》(一式一份),原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市流动人员近期表现及生育情况调查表》(一式一份);
本人携带人事档案、《市人才流动人员登记表》(一式一份)、《市流动人员近期表现及生育情况调查表》到中心办理人事档案调入手续。存档管理费20元/人每月。中断人员当月的社会保险须在中断当月的20日之前办理续保手续,逾期不能补交。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条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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