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卫市民政局结婚办理时间
1、周一至周五:
(1)夏季上午8:30到12:00;下午14:30到18:30;
(2)冬季上午8:30到12:00;下午14:00到18:00。
2、周六、日及法定节假日不对外办理业务(预约服务除外)。
二、中卫市结婚登记条件
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三、中卫市结婚登记法律规定
《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自愿】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法定结婚年龄】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禁止结婚的情形】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结婚登记】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全文405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