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指出,法律对于每个人来说都是平等的,无论你是男人还是女人。在家庭暴力的宣传上偏重于女性权益的保护,是因为我国的女性遭受家庭暴力的人数远远大于男性。而不是说,反对家庭暴力只保护女性。
上海离婚律师提到,在男尊女辈这种传统思想延续了五千年的中国,男人无论在工作还是家庭里的地位一直是至高无上的,有这样的基础,为什么还会出现像上述丈夫那样声泪俱下的血泪史呢?男人又是如何沦为弱者的呢?
正如有位先生所说:我实在不愿意让别人知道我经常会被自己的老婆打得头破血流,因为这样的事情传出去对于一个男人来说是很没有面子的。可能正是因为男人这种面子上的担心,才促成了他们的妻子从动口慢慢地发展成了动手。
上海婚姻律师说:一些陈腐的观念往往是促成家庭不幸的最大的因素。夫妻间没有什么面子不面子的事情,女人不是弱者,男人也不应该是弱者。如果其中的一方遭受了暴力,那么必须尽快解决,而不是碍于面子把苦果吞到肚子里。
离婚律师还说:近几年,有关于家庭暴力的宣传工作做得很多,许多男性也渐渐地认识到家庭暴力其实是于己于人都不利的一件事情。许多男性还认为好男不跟女斗。他们认为打老婆的行为是最不理智或者最没有素质的。因此,面对与妻子的矛盾时,往往会选择承受。宁可自己忍受委屈,也不想把事情闹大。
在反对家庭暴力宣传时应该强调,法律保护女人的权益,同时也保护男人的权益。在每一个家庭中,夫妻双方的地位应该是平等的,不论一方在社会上的职位有多高,收入有多高,在自己的家庭中都要尽义务,都不能处在统治者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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