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的几个问题的规定,司法实践中,一般根据以下具体情况分别处理:1、案件当事人确实有犯罪嫌疑,公安机关发行的正式立案资料,应全案转移的,驳回诉讼,退还案件受理费,将相关资料转移到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2、当事人一方主张有犯罪嫌疑,但没有提供证据证明书或者有犯罪嫌疑,但与贷款纠纷案件没有必然相关或者不是相同的法律关系,案件继续审理,但是有犯罪嫌疑人一方主张有犯罪嫌疑人的审理案件,但是必须作为刑事案件的审查机关。
民间借贷案件审查银行流水可能会犯什么法
可以查,但是在审理民间借贷时,当事人请求法院调取对方银行流水,法院未调取的也合法。因为民事诉讼法规定,主张的当事人必须提供质证材料,也就是说谁主张,谁提供质证材料,否则会判定败诉。除无权、无能力、不能为个人调取的材料外,一般来说都是由个人提供质证材料。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出具调取令调取对方的银行流水。但是法院不会亲自调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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