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自己意愿,是否接受调解。调解是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夫妻起诉离婚,法院认为适宜调解的,可以先行调解,如果一方拒绝调解,法院需要依照规定保障当事人享有法定起诉的权利。调解是要了解当事人的态度,如果同意离婚,对夫妻共同财产怎么分割、子女怎么抚养、有无共同债权等做出明确约定,达成协议的,法院制作调解书,调解不成的,依法判决。
离婚法院会调解几次
法律对调解离婚的次数是没有规定的,但在实践中如果不同意法院调解的,法院一般不会再进行调解,而是进入诉讼程序。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调解贯穿于离婚诉讼的整个过程中,具体调解几次由承办法官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及当事人双方的意愿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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