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教育整顿,着力解决政法队伍存在的政治不忠诚、执法不公正、司法不廉洁、遇事不担当、作风不过硬等问题,使各级政法单位政治生态进一步优化、纪律作风进一步好转、素质能力进一步提高、执法司法公信力进一步提升,督促广大政法干警更好担负起党和人民赋予的新时代职责使命。
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内容是什么
2020年7月8日,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试点工作启动,工作动员在北京召开。中央政法委决定成立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试点办公室,统筹组织、整体推动试点工作。5个市本级及4个县(市、区)的有关政法单位、2所监狱作为试点单位,于2020年7月至10月开展试点工作。在取得试点经验基础上,2021年起拟自下而上一级一级逐级在全国政法系统铺开;到2022年一季度前,完成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任务。2020年12月,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试点工作圆满收官。5个月来,全国共有35家试点单位、1.6万名干警参加。各试点单位按照中央政法委的部署要求,试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达到预期目的。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
第二条人民法院以外的组织、个人在诉讼程序之外递转的涉及具体案件的函文、信件或者口头意见,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均应当全面、如实、及时地予以记录,并留存相关材料,做到全程留痕、永久存储、有据可查。
领导干部以个人或者组织名义向人民法院提出案件处理要求的,或者领导干部身边工作人员、亲属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人民法院均应当记录,并留存相关材料。
第三条人民法院应当依托信息技术,在案件信息管理系统中设立外部人员过问信息专库,明确录入、存储、报送、查看和处理相关信息的流程和权限。外部人员过问信息录入案件信息管理系统时,应当同步录入外部人员过问信息专库。人民法院专门审判管理机构负责专库的维护和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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