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二款和第四款规定,醉酒驾车和醉驾营运机动车都会导致驾照被吊销,且五年内和十年内不能再次申领驾照。醉酒驾驶机动车构成刑事犯罪,而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则将被吊销驾驶证并不得重新取得,且十年内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醉酒驾车和醉驾营运机动车都会导致驾照被吊销,且五年内和十年内不能再次申领驾照。醉酒驾驶,造成严重的交通事故,构成刑事犯罪时则终生不能考驾照。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二款、第四款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醉 驾 后 哪 些 行 为 会 加 重 处 罚 ?
醉酒驾驶机动车可能会被加重处罚,具体包括以下情形:1、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2、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3、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4、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5、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6、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7、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8、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另外,喝酒之后驾驶机动车也可能构成危险驾驶罪,即使没有重大事故发生。
醉酒驾车和醉驾营运机动车都会导致驾照被吊销,且五年内和十年内不能再次申领驾照。醉酒驾驶,造成严重的交通事故,构成刑事犯罪时则终生不能考驾照。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二款、第四款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此外,醉酒驾车和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使用伪造或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行为也会被加重处罚。喝酒之后驾驶机动车也可能构成危险驾驶罪,即使没有重大事故发生。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二款、第四款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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