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情破裂,确已无法生活。法院能否判决离婚是以夫妻感情破裂为标准的,比如感情不和,已经分居满两年,对方被判刑,对方有家暴行为等等。在司法实践中,第1次起诉离婚,而被告又不同意离婚的,法院一般不会准许离婚。法院不准予离婚的,原告可以在判决生效6个月后第2次起诉离婚。
夫妻需达到什么条件才能离婚
夫妻离婚的方式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协议离婚是指当事人自愿离婚,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诉讼离婚是指一方向法院起诉,经法院审理,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情形,应当判决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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