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退赃、退赔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退赃、退赔行为对损害结果所能弥补的程度,退赃、退赔的数额及主动程度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
相关法律知识
最高法《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
第八条对于退赃、退赔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退赃、退赔行为对损害结果所能弥补的程度,退赃、退赔的数额及主动程度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其中抢劫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的应从严掌握。
一、挪用资金罪已经归还判几年
归还挪用的资金属于挪用资金罪从轻的量刑情节,对于挪用资金罪已经归还的判几年要根据量刑的起点和量刑幅度来综合判定。根据《刑法》第272的规定,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明确规定,对于退赃、退赔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退赃、退赔行为对损害结果所能弥补的程度,退赃、退赔的数额及主动程度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
二、退赔是从轻还是减轻处罚
1、退赔是减轻处罚,不是从轻处罚。
2、犯罪分子有退赔表现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退赃、退赔行为对损害结果所能弥补的程度,退赃、退赔的数额及主动程度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
3、法律依据:《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试行)》
全文640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